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学校教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实现借智办学,专兼结合,资源共享,规范聘请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条件
1.外请教师的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和劳模。对现代远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正确的认识,能较熟练地使用多种媒介进行教学,并能为所授课程制作电子文档和有关的PPT课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学校发展,愿意且能够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4.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保证有一定的在校工作时间,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5.原则上应是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
6.一般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要求的认定条件或在本学科有相关的教学经历,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良好。
二、职责义务
1.外请教师一经聘请,必须保证连续上完一学期课程,如无意外情况,中途不得辞请。
2.外请教师仅负责校内和提前申报的校外教学工作。必须以开放大学或城市职业学院规定的教材为依据,按教学大纲、进度进行教学活动,在了解开放大学或城市职业学院对自己所任课程的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教学。
3.能掌握相关课程多种教学媒体资源特点和使用方法,按照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进行授课导学和助学活动。
4.指导学生完成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性环节。
5.重视多种教学媒体手段的有机结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自学能力、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组的人才培养方案研讨,教材编写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参加相关教学、教研活动。进行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和专业教育。
7.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案,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完成出卷、阅卷、试卷分析等工作。
三、聘请办法
1.各学院建立外请教师库,人数需要占专兼职教师20%~30%。各学院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统筹制定下学期外请教师计划,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察,选聘相应外请教师,填写《外请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及分管领导审核。
2.外请教师必须向学校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管理
1.聘用部门(学院)负责外请教师的日常管理,负责安排其科研及教学工作。
2.外请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位项规章制度,严格遵照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
3.聘请部门应按照正式在编教师的教学要求,对外请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
4.外请教师须接受学校教学检查与评估,评价指标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5.外请教师的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进行,考核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考核成绩作为续请、解请的依据。考核结束后,各院将考核结果及外请教师工作情况向教务处提供书面报告,考核结果与代课酬金挂钩。
五、工作量计算与酬金发放
1.外职教师代课酬金按初级、中级、副高、正高职称顺序分别按每课时30元、40元、50元、60元计算,不再计算合班系数。酬金按学期发放,并与考核挂钩。考核合格者,按100%发放;考核不合格者,按85%发放,并不再聘用。
2.外请教师参与专业建设、专题讲座、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和专业教育等活动,实行任务包干,提前申请审核后按协议薪酬执行。具体薪酬参照学校内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24年3月开始执行。原苏城院连教〔2020〕03号废止。
附件:
1.连云港开放大学外请教师登记表
2.连云港开放大学外请教师任务书
连云港开放大学
2023年3月4日
附件1
学院外请教师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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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最高学历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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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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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担任专业课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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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 是否具备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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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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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从上大学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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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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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请附页(包含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附件2
连云港开放大学外请教师任务书
因工作需要,同志(乙方)愿意在连云港开放大学学院承担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二、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乙方提供教材、教学安排、课表等有关教学资料。
2、依甲方结算课酬的周期,按 元/课时或者 元/学期的标准,分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三、乙方必须履行甲方所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他事宜与甲方无关。若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规定任务,甲方有权解聘。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因故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星期以上通知对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适时协商。
六、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本协议到期后自行中止。
甲方:连云港开放大学 乙方:
学院(盖章)
二O二 年 月 日 二O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