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造就一支“能教、善教、精教”师资队伍,深入推进“教学诊改”工作。学校在原有常规性听评课的基础上,开展诊断性听评课活动,进一步掌握教师教学水平,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不断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1.所有教师均为听课对象。重点关注青年教师、上课常出问题的教师、考试质量不理想的教师、学生和家长不满意的教师。
2.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和专兼职督评员均为评课人员。
三、实施要求
1.听评课数量
(1)中层以上干部、专业组长每个月完成 1 节诊断性听评课。
(2)专兼职督评员每周完成 2 节诊断性听评课。
2.听评课形式
以随机抽课为主,公开课为辅。
3.听评课要求
(1)诊断性听评课的评价表均统一采用督评处提供的《理论
课教学评价表》和《实践课教学评价表》(见附件)。
(2)根据所听课程特点,有针对性的自主结对听评课。
(3)诊断性听评课应同时检查本节课所授内容与教学进度的 一致情况(允许上下浮动一周),检查教案的质量。
(4)听课后应在当天内与授课者进行当面交流,提出改进意见,并给出结论,双方签字确认。
(5)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第控制在 20%以内。
(6)听课结束后应在本周内将评价表交到督评处归档。
4.待诊课处理
对首次听评课等第在良好以下的课,限期一个月左右帮扶整
改。再次组织评课时,应会同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骨干
共同参与。
四、结果运用
1.每周末及时公布最新评课结果。
2.听评课的结果将直接纳入对院系的考核,并与教师考核挂
钩。
连云港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2年05月11日
附件1:理论课教学评价表

附件2:实践课教学评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