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 突出专业特色和教育水平,高质量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现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 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 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彰显五年制高 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范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过程管理, 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 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 要求、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 学进程安排表等。各专业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实际、 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等适当扩充人才培养方案要素。
(一)明确培养目标
结合五年制高职专业定位和专业发展特色,准确定位专业培养 目标。深入研究和确定学生的素质、知识、能力要求,特别是核 心能力、核心素养要求,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强化德智体美劳全 面培养,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互融通、相 互促进、协同育人。
(二)规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各专业应将 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体育与健康、美育(艺术)、劳动、军事理论与训练等列为公共 基础必修课程;并将物理、化学、地理、职业素养、安全教育、环 保教育列为限定选修课。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采用“平台+模块 ”课程结构, 强化课程之间融合配合,探索专业课程整合,突出专业技术技能 接续递进培养,体现对专业培养规格的支撑。
(1)专业群课程平台:主要指面向专业群开设的通用课程, 是为了学好群内专业课程所必须开设的基础理论或实践课程,各 专业应依据自身特点进行确定,课程数原则上不少于 5 门。
(2)专业核心课程平台:主要指面向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必 修的理论和实践课程,课程数原则上 5-8 门。
(3)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主要指面向就业岗位,增强学生专 业适应性和个性培养而设置的课程,方向数控制在 1-3 个,每个 方向的课程一般为 3-5 门。
(4)集中实践课程: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验实训、职业考 证、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等。
3.个性化培养课程。各专业应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强化实 践创新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设置公共选修、专业拓展选修以及素质 拓展课程。
(三)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 上占总课时的 50%以上。探索开展公共基础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大 力推进专业课程理实一体化、项目化实施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 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各专业每学期均应安排 1 周以上集中实践课程,在第一学期安排学生进行专业认识实习,在 最后学期安排生产性顶岗实习。按照培养学生基础技能、专业技 能、综合与创新能力的三个层次强化专业实践教学。
(四)突出“课程思政 ”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思想政 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专业 建设须嵌入思政育人体系,坚持“课程思政 ”和“ 思政课程 ”有 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匠精神培育、职业素养 养成等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
(五)促进书证融通。鼓励各专业积极参与实施 1+X 证书制度 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深入融入专业课 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培训模式改革,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
(六)合理安排学时。五年制高职总学时数约 5100 课时左右, 总学分 290 分左右。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 1/3。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 10%。规范实施 “4.5+0.5 ”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
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 40 周,前三年周学时一般为 28 课时, 后两年周学时一般为 26 课时。入学教育和军训可安排在第一学期 初开设,计入实践课时。
(七)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 养规格,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 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学 校规定,进行重修重考或结业、肄业,坚决杜绝“清考 ”行为。 各专业在毕业要求中,原则上至少应规定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或技 能证书考核项目,列出具体的证书名称、级别和发证单位等要求。
四、制(修)订程序
(一)健全机构、统筹规划。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人才培 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 审定工作。各专业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 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共同做好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广泛调研、认真分析。各专业应高度重视专业调研工作, 开展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认真分 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 位(群)所需要的素质、知识、能力,以及针对职业能力要求的 相应支撑课程,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研究起草、论证审议。依据学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充分调研区域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和职业岗位 要求,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和制(修) 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报学校党组织会议审定后执 行,并上报学院备案。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参照以上要求执行,专业(技能)课 程可与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四)公布实施、动态更新。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在学 校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 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做到“一届一案 ”。
连云港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11日